九三学社开封市基层组织社务工作考评办法

来源:原创  时间:12-02-17 17:03  责任编辑:jskfsw

九三学社开封市委基层组织
社务工作考评办法
(2012年2月15日七届二次市委会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组织建设,调动全市社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和完善社市委评优奖先工作,根据社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考评办法
  每年年底前,各基层组织对照《基层组织社务工作考评细则》,根据支社一年的工作情况,算出得分结果,写出自查报告,上报社市委。
  根据各基层组织的自我考评结果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由社市委办公室、组宣科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基层组织进行统一考评。
  社市委主委办公会对考评结果进行审核验证,确定各基层组织的最终得分结果,提出先进基层组织建议名单。
  二、结果运用
  社市委每年要对社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组织进行表彰。并把先进基层组织名单报送社省委、市委统战部及有关单位中共党组织。
  本办法自市委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附:《基层组织社务工作考评细则》

                                                                 九三学社开封市委员会
                                                             2012年 2 月15日

 

基层组织社务工作考评细则

  一、思想宣传工作
  1、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共4分,每次计2分)
  2、每年向社市委报送宣传通讯稿件4件以上。(被社市委采用的每件计2分,被社省委采用计5分,被社中央采用计10分)
  3、每年向社市委报送统战理论调研文章1篇以上。(每篇5分,获市级表彰计10分,获省级表彰计15分,获中央表彰计20分)
  4、积极参加社市委组织的学习、讲座等活动,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每人次计1分)
  二、组织建设工作
  1、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每项2分,以报送社市委的材料为依据)
  2、每年召开支委会2次以上。(每次2分,共4分)
  3、每年召开组织生活会6次以上。(每次计5分,以各支社的宣传报道、社市委得到的生活会通知或每季度报送社市委的生活会报表为依据)
  4、发展一名新社员计2分,代表性人物计5分。(正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实职,以介绍人所在支社为准)
  5、积极开展社费收缴工作,社费收缴率在80%以上。(记5分,以上半年报送社市委的社费收缴情况为依据)
  三、参政议政工作
  1、每年向社市委提供省、市政协大会发言或集体提案材料1件以上。(上报社市委采用的每件计10分,定为大会发言或重点提案的计15分;被社省委采用的计20分,定为大会发言或重点提案的计25分;被社中央采用的计25分,定为大会发言的计30分)
  2、每年向社市委提供政协会议个人提案材料3件以上。(被市人大、政协采用的每件计4分,被省人大、政协采用的每件计8分,被全国人大、政协采用的每件计12分)
  3、每年向社市委提供社情民意信息2件以上。(被社市委采用的每件记5分,被社省委采用的计10分,被省政协采用的记15分,被社中央采用的计20分)
  4、每年向社市委提供调研报告一篇以上。(每篇计5分)
  四、社会服务工作
  1、以个人或本人所在单位名义开展科技、医疗、文化、法律的四下乡活动,(每人次记1分,每人最高不超过5分,每个支社最高不超过15分。)以九三学社组织名义,开展四下乡等社会服务活动,效果良好,(每次计10分)。
  2、以“九三讲坛”主讲人身份,参加九三学社开封市委组织的“九三讲坛”或以九三学社组织名义,开展面向社会的各类知识讲座。(每次计5分)
  3、积极参与社市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或参加社组织开展的各类捐助活动。(每人计1分)
  4、参与九地合作项目,与政府、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有合作项目。(报一个项目方案记5分,合作一个项目记20分)